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公告获取招标文件部分),并于2025年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72号-1-ly202412-106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
3、服务需求: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后续签一年,如遇政策性调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其中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5、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一标段:双龙村;二标段:开元村;三标段:民丰村;四标段:裴家村。)
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7、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人对本项目四个标段投标时,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⑤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 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网上注册(******/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方式:043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2777号
联系人:周文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园园
电话:0431-******
4.监督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
初审:周文建 复审:韩丽 终审:许圣远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公告获取招标文件部分),并于2025年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72号-1-ly202412-106
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划分 | 服务地点 | 预算金额(元) |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项目 | 一标段 | 双龙村 | 691600 |
二标段 | 开元村 | 545000 | |
三标段 | 民丰村 | 600500 | |
四标段 | 裴家村 | 831600 |
3、服务需求: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考核合格,双方可协商后续签一年,如遇政策性调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其中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5、服务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一标段:双龙村;二标段:开元村;三标段:民丰村;四标段:裴家村。)
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7、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投标人对本项目四个标段投标时,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⑤未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 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网上注册(******/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方式:043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2777号
联系人:周文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园园
电话:0431-******
4.监督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
初审:周文建 复审:韩丽 终审:许圣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