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中心城区院前急救体系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4-03-00262。
2.项目名称:长春中心城区院前急救体系提升项目。
3.采购总预算:1571.779978万元。
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标段 |
项目编号 |
分包内容摘要 |
最高限价 |
一标段 |
JM-2024-03-00262-1 |
医疗仓车载集成终端、 医疗舱传输配套设备和救护车改造升级服务、 医护会议培训管理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人民币427.78万元 |
二标段 |
JM-2024-03-00262-2 |
受理调度坐席、受理坐席IP电话、受理台、网络交换机、 分配器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人民币319.00万元 |
三标段 |
JM-2024-03-00262-3 |
除颤、 呼吸机、双通道注射泵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人民币371.99998万元 |
四标段 |
JM-2024-03-00262-4 |
负压吸引器、 心肺复苏机、 监护仪、心电机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人民币452.999998万元 |
5.采购需求:长春中心城区院前急救体系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供货指令后4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3.2三、四标段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 库[2016]125 号);不得为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1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7日下午17时00分止;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3.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三号楼一楼三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现场递交纸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5.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急救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冬雪街120号
联 系 人:陈可新 0431-******
电 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天光路31号温馨花园小区D期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31-******
******办公室
采购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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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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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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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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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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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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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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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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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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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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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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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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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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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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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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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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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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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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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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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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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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