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5-C3-220028-GX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柳城县东泉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合同履行期限 | 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合同履约到期或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本项目的服务履约评价情况及实际需求,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采购需求)相对固定、连续(延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二年。 |
2 | 【第二章 采购需求】服务期限 | 2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合同履约到期或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本项目的服务履约评价情况及实际需求,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采购需求)相对固定、连续(延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二年。 |
3 | 【第六章 合同文本】二、服务期限 | 2025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期限为2年。 | 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期限为1年。本项目合同履约到期或结束后,甲方依据本项目的服务履约评价情况及实际需求,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采购需求)相对固定、连续(延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二年。 |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柳城县东泉镇胜利路1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庆歌路20号富雅?国际商务大厦B栋十三层1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