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有限公司聚龙泉温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并公示7日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书铭 0433-******)
******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初审:辛权臣 复审:廉胜威 终审: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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