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价格改革,并明确了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限************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32号)中有关评估程序要求,现对该决策事项进行信息公开,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决策事项内容简要
******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
******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为2.80******居民生活用气户用气人口对应各级气量基数如下表。
******居民销售价格为:3.24元/立方米。
对低保户采取补贴政策。低保户统一执行一阶梯价格,燃气企业对低保户每年减免10立方米的气量。
(二)建立双阳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的联动。
******居民端价格按冬季(11月1日-次年3月31日)、夏季(4月1日-10月31日)联动。
3.启动条件。当燃气企业采购价格累计超过±0.10元/m3时,启动联动调价机制。累计未达到±0.10元/m3时,不作调整,顺延到下一周期疏导。其中,采购价格是指燃气企业采购全部气源加权平均价格。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遵循“上调设置幅度限制,下调不设幅******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不设幅度限制。
5.启动程序。区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燃气企业申请启动联动机制,也可依据采购价格变化情况直接启动联动机制。确定启动的,区价格主管部门按上述标准确************居民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后,现行阶梯气量、阶梯价差等政策仍保持不变。
二、征求意见时间及反馈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五天。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刘树阳 ******
邮箱:******
******改革局
2024年10月8日
初审:王月;复审:赵环影;终审:郑大军。
气量基数(元/m3) |
每户用气人数 |
价格 (元/m3) |
||
4人及以下 |
5人 |
依此类推 |
||
第一级基数 |
300及以下 |
375及以下 |
… … |
2.94 |
第二级基数 |
300—400 |
375—475 |
… … |
3.53 |
第三级基数 |
400以上 |
475以上 |
… … |
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