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第三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34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第三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60,136.2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两年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金额,按月结算支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23年开始,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7、提供近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8、提供近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9、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统一加盖企业公章,******(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结束后统一将招标文件发到报名供应商邮箱中。
售价:免费发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2月6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
******办事处靠山村
联 系 人:李俊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朔
联 系 电话:0431-******
******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第三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34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第三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60,136.2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服务期限:两年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金额,按月结算支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等国家文件的最新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最新政策。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经销(和/或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2023年开始,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7、提供近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8、提供近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9、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报名表(印刷体)填写完整,统一加盖企业公章,******(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结束后统一将招标文件发到报名供应商邮箱中。
售价:免费发放。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2月6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后四楼政府采购中心4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殡葬管理所
******办事处靠山村
联 系 人:李俊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朔
联 系 电话:0431-******
******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
来源: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初审:于婷婷
复审:李俊男
终审:张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