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5#学生宿舍及附属设备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GJ-ZCFW-2317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校5#学生宿舍及附属设备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以吉发改审批{2023}1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学校,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专项资金73%,建设单位自筹资金2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学校5#学生宿舍及附属设备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2招标内容:学生宿舍及附属设备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9100.07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71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44平方米,主要新建5#学生宿舍楼1栋,建筑面积16109平方米,设置宿舍296间、洗衣房等相关设施;新建设备用房1处,建筑面积1235平方米,设置水泵房、工具间等相关设施;建设道路等配套设施;购置公用工程设备26台(套);
2.4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1666号;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否则按否决处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完成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0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431-******;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长春市及新区: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学校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1666号
联系人:张剑东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2号15楼
联系人:梁雪
电话:******
监督机构:******建设局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431-******
八、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
邮箱: ******
地址: 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
邮箱: ******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130028
******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