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zhyx0811
******保健院)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2024zhyx0811的“室外地沟供水管************保健院)。
******保健院)为市(州)级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市(州)级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在集中采购目录内,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室外地沟供水管道及供暖管道维修更换工程;
2.预算总金额:30万元人民币;
3.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付时限:签订合同后7内进场,60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相应项目的供应商。
2.资格要求:
2.1
01包: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02包: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 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领购。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 标 时 间:2024年09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4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领购磋商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鲜章):
1.1针对本项目及项目编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营业执照》。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3%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
联系人:孙成兴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人:金明姬
联系方式:0431-******-8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明姬
电 话:0431-******-8033
2024年09月10日
******保健院)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2024zhyx0811的“室外地沟供水管************保健院)。
******保健院)为市(州)级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市(州)级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在集中采购目录内,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室外地沟供水管道及供暖管道维修更换工程;
2.预算总金额:30万元人民币;
3.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付时限:签订合同后7内进场,60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相应项目的供应商。
2.资格要求:
2.1
01包: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02包: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 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领购。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 标 时 间:2024年09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惠路交汇希派创意城2号楼40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领购磋商文件时应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鲜章):
1.1针对本项目及项目编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营业执照》。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3%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西五马路555号
联系人:孙成兴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人:金明姬
联系方式:0431-******-8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明姬
电 话:0431-******-8033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