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发改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建设规模和项目投资的请示》(舒发改请字〔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2号)的有关内容,项目代码为2106-220000-04-05-192317******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仍按照吉发改审批〔2013〕2号文件批复内容执行,项目建设规模调成为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总投资调整为18.4亿元。
三、项目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露天采场、选厂及选矿辅助设施区、采矿辅助设施及行政生活区、粗碎站及皮带廓、排土场、低品位矿石堆场、尾矿库、炸药库、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面积328.8428公顷(含已依法取得并已完成项目建设的243.442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二期建设露天采场、排土场、道路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面积126.1572公顷;三期建设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库等,用地面积120公顷;四期建设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库等,用地面积155公顷。
四、请舒兰市局接到调整核准批******有限公司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