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露水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EPC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松县露水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EPC;
招标编号:DHXMGL-JL-2411-2;
二、更正信息
(一)新增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公告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现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 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需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投标单位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两家。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 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以此更正后的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抚松县露水河镇红卫街
联系人:石光旭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5788号龙腾国际大厦B座17楼
联系人:肖明达
联系电话:0431-8051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