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联系电话:0431-******(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环评科)
传 真:0431-******
******服务中心三楼
邮 编: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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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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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农安县高家店镇孙碗铺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14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