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B01地块(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FW03-F1-2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B01地块,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备案流水号************10290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5814.54平方米,地上面积154775.31平方米,地下面积31039.23平方米。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东至丙九街、南至丙五路、西至南湖中街、北至兴民路。
2.4 招标范围:
1标段:完成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B01地块勘察工作。
2标段:完成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B01地块设计工作。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甲级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至今的公司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业绩认定:投标文件内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作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6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TPBidder)进行登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中心一楼105室,CA办理联系电话:******、0431-******(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431-******、******00(技术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
4.3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9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6】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5.6 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学院61栋101;收件人:荣工043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6888号
联系人:胡珊
电 话:0431-******
******有限公司
地址:******学院61栋101
联系人:荣俊娜
电话:0431-******、******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
8.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